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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8/2007

地鐵求生記 -- 我被撞到了

上禮拜坐地鐵--不可避免的事終於發生了: 我被撞到了.
 
雖然有明文規定在車站裡不可以跑, 但還是有很多人用跑的.  甚至用衝的!  或者穿高跟鞋, 或者推娃娃車, 或者拉著行裡, 或者穿夾腳脫鞋, 或者穿長裙, 或者抱著小孩.  總之各式各樣的人--趕著上班, 趕著回家, 趕去約會, 趕去看球賽.
 
那天由紅線下來要轉橘線, 走著走著看到有些人跑過來趕著要上我剛下來的那班列車.  嘆, 有什麼好趕的呢?  難道那是最後一班嗎?  說時遲, 那時快一個男子從電梯上來繞個彎向我跑來.  我知道他眼睛看得是我後面的列車, 根本沒看見我.  由於距離實在太近而且我也沒有閃避的意思所以我就彎起左臂護胸再放低肩膀.  這是美式足球裡 RB (跑鋒)要被抓倒時的護球標準動作.  結果他迎面撞上了我 185lb (84kg) 的身軀.  哈哈哈哈.  雖然沒有撞個滿懷但是正中肩頭被震得往旁邊彈了兩步.
 
我大笑了幾聲繼續走我的.  我沒回頭看怎他樣了, 因為是他撞我不是我撞他.  他沒說一句道歉我根本不在乎.  明天誰身上烏青, 起床後自己知道.  哈哈哈哈.  如果妳說: 人家那急你還沒躲開!  這的確是個尖銳但是可愛的一點.  那時發生的真的很快, 如果我要避開勉強可以, 但是還是會被擦撞到.  在地鐵站跑的人防不慎防, 老實說我自己也跑過.  但是"躲開"一事呢, 我想責任在於跑的人吧.  他們要跑沒人真的會去管, 然而是不是應該有責任一點呢?
 
他們既然知道要躲開站裡的垃圾桶和柱子那也應避開其他的乘客呀.  況且坐地鐵的有老先生老太太更有孕婦和傷殘人士.  這樣不長眼睛的亂跑是非常危險的.  試問, 如果被撞到的不是我而是個辛苦懷胎 9 個月的孕婦, 那是不是問題會很大?
 
前面語氣寫得是稍強硬了些.  這並非我幸災樂禍, 受害者還是我.  物理學裡說物擊必反, 他撞我而我彈她, 我也承受了相等的力量.  大家彼此彼此, 半斤八兩罷了.  或許妳會好奇如果 "能量=重力+速度", 為什麼一個跑步的人撞到一個走路的人反而會被彈開?  這個嘛, 除了本人的噸位比較大些外, 還因為使了些技巧.  還記得我說他撞到了我的肩頭嗎?  當受力面積越小時力道就會越強啊.  還有我在最後一刻放低肩頭身子跟著往前傾, 如此地面間接的成了我的後盾卸去了不少他的撞擊力同時增加了我的力道.
 
呵呵, 這不是我教你詐, 物理還是物理, 要活用之啊.  平時我不去尋找麻煩, 但是我也不逃避它.  尤其我不喜歡別人侵犯我的空間.  要跑, 可以, 請長眼睛有理性和有常理的跑.  否則大家用走的不就都沒事嗎?

註:  繪圖取自 The Fraser Gallery 畫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