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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2007

失傳的秘集: 湯種麵包 (Mochi Bread)

先看一段故事:
[湯種麵包 (Loaf Bread)] 只要吃過一次就會上癮, 麻糬般的獨特Q軟口感魅力無法擋. 散發一股淡淡甘甜味, 皮薄鬆軟百吃不厭.  原作者以原始酵母花兩天時間製作, 一般家庭可以乾酵母代替, 一天即可烘烤. 它的特徵在於每天吃也不膩的美味口感, 以及保存期限相當長.
(秘集)
 
一天到友人家作客聊起了分別去北國旅遊的體驗, 我們都同意那裡的牛奶相當的美味可口.  寡人常以"喝起來有牛的味道" 來形容之, 一級棒! 接著他說了一段神奇的故事, 那年春天他竭同夫人前往北國賞櫻花, 在古城山路邊的一家瑞士小屋風格的店裡嘗到了老闆的私房菜--傳說中才存在的湯種麵包.  他說那麵包外表酥香而裡面吃起來濕軟有嚼勁真的有麻糬的口感.
 
寡人邊聽邊猛吞口水, 友人看了大概覺得好笑吧, 他稍靠過來小聲的說 "我把秘集請了回來." 我聽了有如五雷貫耳, 下巴掉到了地上.  友人左右看了看, 拿出了一本已泛黃的簿子遞到我面前.  "sodesu, oishi-paN, onaka-ga suki-mashita", 我雙手接過了這本飄洋過海來的秘集, 感動得腿都軟了差點胡跪下去.  我拍了拍上面的灰塵, 露出了 "名店名人麵包秘方" 數個字. 我不敢相信失傳的秘集握在寡人手中.  我緊緊的抓著, 深怕弄丟了.
 
"曾試做過可是沒成功, 你不妨帶回去試試吧", 友人說了這句略帶失望又半鼓勵半挑戰的話. 而我正巴不得他這麼說, 如此寡人就更名正言順的把秘集帶了回家.  哈哈哈哈. 如果說有人看到麵包會覺得它很漂亮, 會感到一股莫名的感動的話, 那就是寡人.  朋友殊不知寡人和麵包是有段淵源的, 曾經有段時間我的冰箱裡養著一原始酵母(starter), 是的, 用"養"的. 也曾經有段日子因迷戀舊金山酸味麵包 (San Fransico Sour Dough bread) 而每個週末都用手工做它. 雖然現在已不再那麼的狂熱, 但這個功力至今還保有幾分. 因此寡人對做麵包既不陌生也不畏懼.
 
此湯種麵包的材料真的再簡單不過了, 除了基本的麵粉, 水, 乾酵母外, 另有糖, 鹽和奶油, 共六種. 真的那麼簡單嗎? 是, 也是不是 (yes and no), 是, 材料簡單, 可是, 需要技巧和耐心.  整個過程需要八個小時, 還想試嗎? 而其中的秘訣就是它加入了一塊醒麵團(燙水+麵粉), 這確實是有它的原理在的, 寡人馬上了起來在亞洲看過做湯圓也是要加入一塊濕黏的麵團叫"種"才會Q.  此秘集的步驟繁多, 寡人不複載, 寫出小小心得供參考:
1. 乾酵母: 建議先和 110F 溫水混合發酵五分鐘.  如選擇先和其它乾材料混合再加水, 水溫則需 130F.  這步驟非常重要!
2. 發酵: 如果麵團第一次發酵(proofing)沒發起來, 那可以丟去餵狗了.  第一次沒發起來的第二次更不會發起來.  發酵需要濕熱的環境!  建議放烤箱內, 可不時的開火加溫或是放一盤熱水增加濕氣.
3. 水: 做湯種和麵團的水可各減 10g.
4. 麵粉: 先篩一下(sift)再量
5. 糖: 可多加些, 3~4倍都可
6. 麵團: 湯種加入麵團時一定要以搓揉的方式揉均勻, 像用洗衣板洗衣服那樣搓.  如果你不知道洗衣板是什麼, LOOK IT UP!  如果過於濕黏可加適量的麵粉調試, 但請慢慢的加, 加多了是拿不出來的!
7. 烤模: 烤模內的奶油可多塗些, 讓表皮更酥脆更香.
8. 烘烤: 麵團頂上可先抹奶油再烤, 這樣表面會有火泡的美觀效果.  前面五分鐘更可對著烤箱壁噴水製造水汽.  如果怕麵包會乾可放盆熱水在烤箱內.
 
如果你有機緣去舊金山一定要去舊金山酸味麵包始祖店 Boudin Bakery 吃他們的湯麵包 (Bread bowl), 那是一種幸福的享受.

註: 上圖為第二次做的成品.
02/12/2007

手油之緣: 貝絲(4)

先看一段故事:
貝絲: 大衛, 這是你的手油
大衛: 喔.  *揮手* (意表不用了). 妳留著吧.
大(心道): 妳比我更需要它啊
貝: 我 ... 你!
大: ok
(03/2004)
 
我知道在上一篇(手油之緣: 貝絲(3/3))裡已說過寫貝絲寫得夠了, 不再寫了.  無奈之前漏寫了一段.  沒辦法, 寡人上了點年紀記憶有些不全, 畢竟那是三年半前發生的事了.  再加上寫上篇時沒有雪茄助興, 就連自己的咖啡豆都喝完了.  難怪會漏了一段. 下午用五號桿揮完第七洞的第二桿時突然想了起來, 啊也, 她最後對我說的那句話 ...
 
時間還是給貝絲手油後的第二天. 午後大家各自整理打包, 準備解散回家. 這時在大廳迎面碰到了貝絲, 她拿著那罐手油來還我. 這次是私底下的, 只有我們兩個. 但是這舉動就像她在餐桌上謝我一樣, 讓我措手不及. 一來沒料到她會拿來還, 二來寡人壓根兒忘了那回事了, 功成不居嘛. 哈哈哈哈. 在愣了一下後, 我請她留下手油, 因為她比我更需要它啊.

除了尷尬, 寡人還覺得不好意思. 一個小東西, 真的不用那麼麻煩還要歸還. 大家輕鬆一點, 順其自然就好, 不要好像在中餐館搶賬單那樣推來推去. 況且那手油本來就不是我在用的, 是特別去買的. 記得那晚拿手油去給貝絲之前還刻意把包裝的盒子拆了, 寡人以為沒有必要特別強調是新的.  You know, 又不是牙刷之類的用品.  不僅如此, 甚至還需要隱瞞一下, 主要是讓她能用得心安和輕鬆不會覺得不好意思或甚至受寵若驚. 嘻嘻. 還記得寡人連署名都沒署嗎?
 
不過我想即使沒有包裝, 一個東西有沒有被用過其實是很明顯的. 既然是新的, 就沒有"借"或是"送"的模糊, 自然是特別去準備來送的. 如此一來當禮物收下就好啦. 或許貝絲有想過那麼晚了我到哪去弄來的一罐新的手油?  哈哈哈哈, well, 那就是這一系列的第一篇(手油之緣: 貝絲)裡提到的好玩的構想, 那個成就感是無可言喻的. 如果她一夜失眠在思考這個問題還有是誰送的, 那真的是太爆笑了, 豈不是變成了 Sleepless in Seattle.
 
寡人不願意署名的另一原因是其實只要她能用得上那手油就好, 那才是重點啊! 寡人並不貪求什麼回饋, 所以是誰送的已不是那麼的重要. 我倒是希望如果她當時有感受到一點小恩小惠的話, 不如把那份情再傳給別人. 撒下善心的種子, 如此一傳十, 十傳百的散播延續下去. 而我寧願相信這幾年來她是有那麼做的.
 
關於貝絲最後說的那句話, 寡人可以很肯定的告訴大家那不是一句三個字的話.
 
(完) Really!